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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收费单位
 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
 
单位地址:民办非企业 单位性质:民办非企业
咨询电话:051668161027 报告编号:I00002582T 报告日期:2017-01-01
 
收费项目 收费公示
序号 项目编码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文件依据 备注
052
高等学校收费
教财〔1996〕101号,苏教财〔1998〕25号、苏财综〔1998〕81号、苏价费〔1998〕158号,苏价综〔2002〕174号、苏财综〔2002〕44号,教财〔2006〕2号,苏教财〔2006〕54号、苏财综〔2006〕58号,苏价费〔2007〕246号、苏财综〔2007〕50号,苏价费〔2007〕270号、苏财综〔2007〕68号,苏价费〔2007〕423号、苏财综〔2007〕92号,苏价费函〔2013〕83号
(一)
052003
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软件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收费
收费标准:本科:基准学费增加2000元/生.年;专科:基准学费增加1800元/生.年
苏价费函〔2013〕83号
255
考试考务费
(一)
255004
一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、职称等考试考务费
1
255004059
教师资格考试
笔试费(含机考)每人每科65元,面试费每人每次200元,均含上交国家考务费,自2023年6月16日起执行。《教师资格证书》免费。
财综〔2012〕41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1号
国家公布项目
(二)
255006
三、教育考试考务费
1
255006001
大学英语四、六级报名考试(含口语考试)
报名考试费30元/生,四、六级分别上缴国家8、10元/生;口语考试费50元
价费字〔1992〕367号,教财〔1996〕101号,苏价费函〔2005〕111号、苏财综〔2005〕35号,苏价费〔2005〕335号、苏财综〔2005〕87号,发改价格〔2008〕3699号、苏价费〔2009〕58号、苏财综〔2009〕5号
国家公布项目
2
255006003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
(1)
255006003007
(7)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色专业
2100-4800元/年,取消上下浮动15%规定
苏教财〔2003〕48号、苏价费〔2003〕186号、苏财综〔2003〕71号,苏价费〔2009〕278号、苏财综〔2009〕45号
3
255006006
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
一至三级70元/人,四级80元/人。上缴国家10元/生(含上机考试费5元)
发改价格〔2003〕2161号,苏财综〔2004〕72号、苏价费函〔2004〕85号,苏财综〔2013〕103号
国家公布项目
4
255006011
普通话水平测试
学生25元,其他人员50元
财综〔2003〕53号、发改价格〔2003〕2160号,苏价费〔2004〕104号、苏财综〔2004〕29号
国家公布项目。学校留存部分缴入财政专户,其余缴入国库。
332
民办教育收费
(一)
332001
民办教育收费
1
332001003
民办高等学校
(1)
332001003001
民办高等学校学费
以下为基准学费标准。在此基础上,允许优质建设学校或专业学费标准上浮。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民办高校,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10%;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,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20%。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、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、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.0专业、省高水平专业群的,相应专业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10%。学校、学科优质建设两方面上浮政策可以同时实行,但同一专业不得重复实行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政策。可以根据办学条件、培养成本及生源情况等,在基准学费标准和上浮幅度内,确定具体学费标准,下浮不限。
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
在基准学费标准基础上,允许优质建设学校或专业学费标准上浮。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民办高校,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10%;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,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20%。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、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、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.0专业、省高水平专业群的,相应专业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10%。学校、学科优质建设两方面上浮政策可以同时实行,但同一专业不得重复实行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政策。可以根据办学条件、培养成本及生源情况等,在基准学费标准和上浮幅度内,确定具体学费标准,下浮不限。
332001003001001
人文社科类
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23000;独立学院18000;民办专科高校16000
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
332001003001002
理工科类
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26000;独立学院20000;民办专科高校18000
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
332001003001003
医学、艺术类
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29000;独立学院22000;民办专科高校20000
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,苏发改收费发〔2023〕677号
(2)
332001003002
民办高等学校住宿费
苏价费〔2002〕369号、苏财综〔2002〕162号
根据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《关于放开部分 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苏价费〔2018〕70号)要求,三江学院、无锡太湖学院、南通理工学院学费、住宿费自主研究合理确定。
332001003002002
社会化学生公寓
详见文件
332001003002002001
一般条件的社会化公寓
详见文件
苏价费〔2002〕369号、苏财综〔2002〕162号
332001003002002001002
住5-6人
不超过1000元
苏价费(2002)369号
332001003002002003
较好条件的社会化公寓
332001003002002003001
4人间
不超过1500元
335
教育服务性收费
(一)
335009
高校服务性收费
苏价费〔2007〕270号
1
335009001
上机、上网服务费
最高为每小时1元
2
335009002
补办证卡工本费
不超过工本费2倍
3
335009003
档案查证及翻译费
档案查询并提供证明每人次最高10元,每增加一份最高2元。翻译可按低于市场价收取。
4
335009004
资料复印费
按成本收取
336
教育代收费
(一)
336003
高校代收费
高校代收费标准,凡省有规定的,按省规定执行;省未规定的,由高校按照代办物品的实际发生的合理成本收取,不得在代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。
苏价费〔2007〕270号
1
336003001
教材费
按实际成本收取
2
336003002
公寓用品代收费
(1)
336003002001
新生体检费
苏教体艺〔2018〕8号
3
336003003
军训服装费
806
教育代收费
(一)
806003
高校代收费
高校代收费标准,凡省有规定的,按省规定执行;省未规定的,由高校按照代办物品的实际发生的合理成本收取,不得在代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。
苏价费〔2007〕270号
1
806003001
教材费
按实际成本收取
2
806003002
健康体检
(1)
806003002001
新生体检费
苏教体艺〔2018〕8号
806003002001001
必须检查项目
体检费10元/次、血细胞分析15元/次、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5元/次、尿素测定4元/次、肌酐测定4元/次、血清尿酸测定3元/次、静脉采血5元/次、数字化摄影(DR) 40元/曝光次数
806003002001002
必要时检查项目
由体检机构根据体检情况向学生提出建议并反馈学校,学生自愿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。
806003002001003
选择性检查项目
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培养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并组织实施。
(2)
806003002002
其他年度体检
其他年度体检学生自愿参加。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制定。
苏教体艺〔2018〕8号
3
806003003
军训服装费
4
806003005
公寓用品代收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