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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收费单位
  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
 
单位地址:事业单位 单位性质:事业单位
咨询电话:02558659001 报告编号:I00014085X 报告日期:2017-01-01
 
收费项目 收费公示
序号 项目编码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文件依据 备注
144
车辆通行费(限于政府还贷公路)
联网高速公路:一类客车基本费率0.45元、0.50元、0,55元/ 车公里,一类货车0.45元/车公里;跨江大桥:一类容车最低 20元/车次,一类货车最低25元/车次;高速公路开放式收费站 :一类客车最低10元/车次,一类货车最低10元/车次;普通公路收费站:一类客车最低10元/车次,一类货车最低10元 /车次。其他各类客车、货车收费标准详见文件
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〔国务院第417号令〕,苏财综〔91〕135号,苏交公〔1991〕85号,交公路发〔1994〕686号,财预〔2009〕79号,苏交财〔2010〕32号,苏交财〔2010〕73号,苏交财〔2017〕131号,苏交财〔2018〕159号,苏交财〔2019〕123号,苏交财〔2019〕124号,苏交财〔2020〕4号,苏交财〔2020〕8号,苏发改经贸发〔2020〕1227号,苏交财〔 2021〕41号,苏交财〔2021〕65号,苏交财〔2022〕2号,苏交财〔2022〕47号,苏交财〔2022〕54号,苏政规〔2023〕1号,苏交财〔2024〕 21号,苏交财〔2024〕39号,苏交财函〔2024〕128号,苏交财〔2025〕8号,苏交财〔2025〕30号
国家公布项目。财预〔2009〕79号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暂作为政府性基金管理。
(一)
144001
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
客车按车型计费,基本费率0.45元/公里、0.50元/公里、0.55元/公里;货车实行计重收费,基本费率0.09元/吨公里。
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,苏价服〔2004〕364号,苏价服〔2009〕128号,苏价服〔2009〕4号,苏价服〔2012〕218号
;暂停起始日期:2018年02月28日;暂停原因:根据行政性省目录调整;
(二)
144002
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
客车按车型计次收费,10-40元/车次;货车实行计重收费,基本费率1.5元/吨。
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,苏价服〔2004〕364号
;暂停起始日期:2018年02月28日;暂停原因:根据行政性省目录调整;